10月13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公告。为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采购品种目录配资平台网,此次集采涉及阿立哌唑口服液体剂、阿托品注射剂、丙泊酚注射剂等42个品种。企业申报信息递交和公开将于11月6日在上海进行。
注射剂占比近半
此次集采涉及的42个品种中,有20个注射剂,占比近半。治疗领域覆盖高血压、糖尿病、消化疾病等。
有机构分析称,从剂型来看,口服溶液、口崩片、颗粒剂、滴眼剂等多种剂型被纳入,体现了集采“应采尽采”的特点,第九批国家集采规则或有望进一步完善。
部分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数超过10家,竞争尤为激烈。如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9+1)、来那度胺口服常释剂型(9+1)、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9+1)等。业内人士称,从填报内容来看,企业的产能以及原料药自产能力或成为竞争的焦点。
从涉及的重点上市公司来看,科伦药业、石药集团、翰森药业、翰宇药业、恒瑞医药、海思科、信立泰、华海药业等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涉及。
根据采购文件,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此外,文件强调,企业一旦中选,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并向配送企业发送药品,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文件提出,价格满足“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1.8倍的、“单位可比价”≤0.1元的和单位申报价降幅≥50%三个条件之一,获得拟中选资格。
文件提出,拟中选企业统一进行主供地区和备供地区确认。若拟中选企业未按时参与供应地区确认,视同放弃拟中选资格。
文件也提出了第二备供企业确认。文件要求,阿托品注射剂、多巴胺注射剂、乌拉地尔注射剂型、氟马西尼注射剂、胺碘酮注射剂、葡萄糖酸钙注射剂型、缩宫素注射剂型和硫酸镁注射剂型等8个品种,若同品种中选企业数≥3家,在中选企业主供地区和备供地区确认后,由各省医保部门从同品种中选企业中再选择一家第二备供企业,第二备供企业须不同于本省的中选企业和备供企业。
在采购量方面,文件提出,各品种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创新产业链将持续受益
我国集采持续扩面提速。今年3月份,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扎实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药品方面,文件提出,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截至目前,我国已开展了八批国家药品集采。国家医保局近期介绍,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在今年7月份已经开始落地实施,大约涉及39个品种,平均降价降幅56%,预计节约医药费用167亿元。截至目前,八批药品集采总共累计的品种是333个。
湘财证券认为,在当前医保控费、集采常态化之下,创新是医药企业必然选择,只有通过不断加大创新投入以取得更多的创新药械才能对老品种进行迭代从而保证销售的增长。而从鼓励政策来看,政策将全链条支持医药创新,预计创新产业链将持续受益,建议关注相关的临床前CRO及CDMO细分方向。
上海证券认为,集采的不断推进,以及对医保谈判规则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创新药保持合理价格。新药审评的各项政策规范不断出台,有望进一步加速创新药上市。在商业化方面,更多更新的规则出台将加速创新药入院;随着加强监管,预计将会出台相应的行业操作规范配资平台网,将给行业带来更好的竞争环境,让药企集中资源于研发有更好疗效的创新药。建议关注具有研发实力且有商业化空间的创新药企。